吴亮律师
解析:
在论及单位犯罪的客体部分时,我们通常涵盖的范围以实施侵权行为的单位成员为主体。在此类情节中,这些单位成员须巧妙地运用其在单位运营过程中所拥有的管理权限和实际利益,从而实现对单位财产的非法占有。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这类单位成员必须对单位的日常运作具有一定程度的决策权和控制力,方能被视为本罪的适格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所谓的“职务侵占罪”,主要就是看那个实施侵占的合伙人,他得是利用自己在合伙里的职务便利,把大家的钱财据为己有的那种。而且这个合伙人还得对合伙事务有点儿话语权,这样才算符合条件。✫✫✫✫✫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说到咱们平时说的“个人合伙”里的职务侵占罪,这个罪名的主角就得是那些做了坏事的合伙人。他们得用自己在合伙经营中的那点权力来偷偷地把属于合伙组织的财产占为己有才行。不过这里面有个前提就是,这位合伙人得真的有权限去管管、弄弄合伙生意,不然也不能算是犯了这罪。